7月3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3年中招计划。考试院表示,参加中招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获得市级三好学生证书的应届初三学生可以直升本校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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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分提前招生录取、校额到校招生录取、统一招生录取三个阶段进行。被前一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一阶段的录取。提前招生录取分为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录取和贯通项目以外其他学校提前招生录取。校额到校招生录取包括市级统筹和校额到校录取,在提前招生录取之后,统一招生录取之前进行。统一招生录取根据学校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中招录取中,如遇录取总分相同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未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优先录取;然后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计入录取总分的其他四科文化课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四项成绩仍相同,则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录取。
【链接】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规定:
1.对烈士子女考生录取时加20分给予照顾;对因公牺牲公安干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公安干警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考生录取时加10分给予照顾;对归侨(华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和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5分给予照顾。
2.根据《北京卫戍区政治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政联〔2013〕1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考生落实照顾加分政策。
3.根据《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应急发〔2019〕32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落实照顾加分政策。
4.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初中阶段回国)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5.如有符合以上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加分照顾待遇。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则不再享受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的照顾。
6.考生加分和优先录取信息于5月25日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
具体招生计划可查询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bjeea.cn/html/zkzh/jh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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