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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自治区财政多渠道筹措资金,从制度机制、重点项目、专项债券、金融创新等多方面协同发力,加快推进工业振兴,推动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2021年自治区实施工业振兴三年行动以来,财政厅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管理办法》《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扶持重大工业项目的安排使用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等系列文件,对资金的申请、拨付、监管等全过程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统筹安排资金超过110亿元支持推动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发展,安排技改项目扶持资金、工业绿色发展资金、工业互联网发展资金等,推动传统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和数字化转型,安排各项能源电力保供补贴资金14.5亿元,支持燃煤发电企业多发满发、燃煤发电企业和自治区煤炭储备基地煤炭储备及电煤采购等,
用好专项债券,助力工业园区发展。累计安排政府专项债券资金954.08亿元,支持332个产业园区项目建设。为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出台“桂惠贷”贴息政策,截至2023年4月末财政引导金融机构向工业企业投放“桂惠贷”合计2623.14亿元,支持工业企业35125户。通过资本金注入、补助、奖励等方式激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企业融资增信支持,截至2023年4月末自治区财政新增拨付自治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合计13.3亿元,累计注资42.3亿元助推广西融资担保集团成为区级担保龙头机构。(记者周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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