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中考临近。昨日,记者从市生态环保委、市建管处、市园林管理处获悉,各部门出台了相关措施治理噪声污染,给考生备考营造“静”氛围。
(相关资料图)
市生态环保委
6月1日
开启“禁噪期”
5月22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2023年度中高考期间噪声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及各相关部门做好中高考“禁噪期”的噪声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6月1日至6月17日为中高考“禁噪期”,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市区噪声敏感的居民集中区域内,禁止午间(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凌晨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业,抢修、抢险施工等特殊作业除外。
在高考(6月7日至8日)和中考(6月14日至17日)期间,各考点和考生集中住宿的酒店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大中型货运车辆(渣土车、商砼车、沙石车等)运输和其它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切实做好噪声管理工作,加强对工业生产、烧烤排档、酒吧经营、大型活动举办、广场舞、夜间大货车行驶等导致噪声扰民情形的管理;在考试期间要组织乡镇(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对考点和考生集中住宿的酒店周边进行巡查,及时查处噪声干扰考试和考生休息的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市建管处
严控施工噪声
公布投诉电话
5月25日,市建筑业监督管理处下发《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管理的通知》,要求在高考、中考期间,各施工现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废气及光污染,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各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的所有在建工程,一律停止施工。
通知明确,高考、中考前3天至考试结束期间,夜间21时至次日7时、中午12时至14时,严禁进行产生噪音的施工工序。因混凝土浇筑工艺需要连续施工的,施工单位要提前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及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各有关施工现场根据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施工,避免因施工工序间断出现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市建管处要求,高考、中考期间,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管分局要加强巡查(值守),积极主动为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对不落实相关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确保给考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环境。
投诉举报电话:0558-2161801。
市园林管理处
暂停广场舞、
露天KTV等娱乐活动
5月25日,市园林管理处下发《护航中高考广场噪声整治工作方案》,明确5月25日-6月18日,各游园广场暂停广场舞、露天KTV等娱乐活动。
根据方案,市园林管理处积极做好宣传普及工作,引导在管辖公园、游园、广场跳舞及锻炼的市民团体日常开展娱乐活动时,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5月25日至6月18日中高考期间,各公园、游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暂停广场舞、露天KTV等娱乐活动。
市园林管理处要求各单位密切协作、联动整治,采取“定点值班+巡查+督查”三级联动的方式,推动中高考期间广场噪声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方案明确,各市场化养管单位工作落实不力,未能及时劝阻噪音扰民行为,发生突发事件未及时上报处置的,根据相关规定严格进行处罚;处属各单位监管巡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由责任单位写出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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