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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马路上的新能源汽车越来越多。商业化充电费用贵,是困扰新能源车主的烦恼。对于一些居住在老小区没有产权车位的新能源车主而言,安装私人充电桩是一种“奢望”。
近日,长白新村街道松花江路205弄小区尝试私人充电桩的“承诺共享”新模式,通过居民自治的力量,创造更加便利快捷的生活。
松花江路205弄小区竣工于1997年,小区面积较小,地面停车位由24个固定车位和2个临时车位组成,未设计地下停车库。业委会主任沈志明告诉记者,小区约70%的业主是退休老人,因此车位相对不太紧张。
今年年初,小区陆续有3户人家更换了新能源汽车,他们找到了业委会,希望能够在小区安装充电桩。据了解,安装充电桩一般需要有产权停车位,如果没有则需要有能够长期租赁且经过业主会、物业同意后的停车场地。也就是说,小区需要征求所有业主同意,才可以在固定停车位安装充电桩。
在安装充电桩的前一周,业委会统一征求业主的意见。业主杨昌平告诉记者,“业委会和楼组长都在业主群询问过大家,口口相传之下,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也同意。”业委会主任沈志明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共享承诺书”,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业主承诺将私人充电桩共享,充电费用使用者自理,使用期间相互调剂充电时间。
社区法律顾问房建亮表示,装充电桩虽然是私人的行为,但是业主把权利让渡给小区里其他的电车去使用的话,只要大家达成一致意见,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到时候他不能够兑现这一承诺,业委会和物业有权拆除这个充电桩。”
新能源车车主杨先生开心地告诉记者,“如果在外面用‘超充’的话,大概一个月充电费用在320元左右,自从用自己的充电桩充电,用分时电费的话一个月100元都不到。”他认为,未来小区的电车会越来越多,大家都可以享受到居民自治带来的便利和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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