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住商品房提取指引:
(一)办理条件:
(相关资料图)
1、在佛山市已开设个人账户缴存且个人账户未注销;
2、缴存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3、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二)办理流程:
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已全面实施网上申报。
缴存职工(持居民身份证以及持非居民身份证)须通过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业务。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办理网址:http://fsgjj.foshan.gov.cn/。
具体流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选择“个人用户”——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个人提取办理——在“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栏目中申报。
2、“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办理入口: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具体流程: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点击“业务大厅”——点击“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栏目申报。
注:佛山市的无房产证明已实现数据共享,职工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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