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社区免费领取)。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 (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资料图片)
4.非西安市户籍的群众需提供西安市的居住证。
5.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的群众需提供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材料:(1)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3)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1年以上的完税证明。(4)连续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
6.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7.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婚姻状况承诺书;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婚姻状况承诺书;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无子女的,提供婚姻状况承诺书;
8.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含未成年子女)已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需提供办理时间节点之前至少12个月的本人及共同申请人《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个人所得税申报收入查询表》。未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按照本人真实收入情况填写制式承诺书。《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和《个人所得税申报收入查询表》由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自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官网(http://shaanxi.chinatax.gov.cn/portal/site/site/portal/sxsw/index.jsp)下载打印。
9.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含未成年子女)已参加个人养老统筹的,需提供办理时间节点之前至少12个月《个人养老缴费明细》。未参加养老统筹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由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按照本人真实收入情况填写制式承诺书。《个人养老缴费明细》由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自行到所属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办事大厅查询出具。
10.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如购买车辆的,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验原件)。
1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需提相对应的营业执照(验原件)。
1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验原件)。
13.西安市户籍(不含蓝田、周至)的农业户口家庭及人员,需要提供当地村委会开具的名下无宅基地证明。
推荐阅读:
市本级公租房 | 申请指南 | 咨询电话 | 操作流程 |
大学生公租房 | 申请指南 | 咨询电话 | 入住时间 |
高新公租房 | 申请指南 | 咨询电话 | 操作流程 |
曲江公租房 | 申请政策 | 咨询电话 | 材料下载 |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