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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 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屈熙尧 郭贝
4月19日一大早,申请执行人时某来到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为执行干警送上一面上书“强制执行解民忧,人民法院为人民”的锦旗,对执行干警高效执行表示由衷的感谢。
2018年,时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分期分批将购房款40余万元转至房地产公司。后因房屋无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双方协商,房地产公司承诺于2019年12月前退还时某购房款。期限届满后,时某多次催要,房地产公司拒不返还该笔购房款,时某遂将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房地产公司于30日内一次性退还时某购房款40余万元。调解书生效后,因房地产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律义务,时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敦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同时依法对其名下财产状况进行查询。经查询,被执行公司名下银行卡有足额存款可供该案执行,于是便第一时间将该笔存款强制扣划至法院账户,并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鲜红的锦旗,饱含着人民群众真挚的情感,深藏着执行干警辛勤的汗水,不仅体现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法院干警的鼓励和鞭策。下一步,内乡法院将一如既往的秉承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继续在为民解忧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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